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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先锋路(机场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7浏览次数:1753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字体:

一、宜昌市先锋路(机场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6】231号和宜发改审批【2017】59号批准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宜昌市先锋路(机场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为城市主干路,项目起点接现有先锋路,上跨机场路及汉宜高速后接峡州大道,通过匝道与机场路连接。道路主线全长 2087.773m,道路规划红线宽 36m,机场路立交A匝道长621.159mB匝道长 396.418m ,单向双车道,标准车行道宽9米。先锋路与机场路、汉宜高速采用立交形式,共设置3座跨线桥梁 :跨机场路跨线桥全长360.4 ,桥宽16,跨径布置为(3×30)+(3×3⑴+(48+80|48);跨汉宜高速跨线桥全长 333,桥宽23米,跨径布置为(48+80+48)+(5×30);跨机场路匝道桥全长127,桥宽10 ,跨径布置为25+25+45+25米。

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等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治安监控等各类过街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③拟派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竣工时间在 2015 1 1 日以后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沥青砼城市道路或沥青砼公路施工,参与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 人,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3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 80 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信用评价得分计为 80 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8月7日9时30分至2018年9月4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9时30分。具体要求:①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18年8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湖北华审官网》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号

联系人:陈成

电话:0717-638994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